性爱毋需讲“男女平等”
虽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在追求“男女平等”,但性生活中,有时需要男女不平等,偶尔的男女不平等有利于提升性趣。
人们说,女性的性生理反应和男性一样,大致有兴奋、高涨、高潮和结束四个阶段。性高潮是中枢神经系统极度亢奋引发的全身反应和活动,包括全身肌肉绷紧,阴道肌肉发生节律性收缩,甚至盆腔内肌肉都会不由自主地收紧;心跳每分钟可达180次;收缩压和舒张压分别增加20~50毫米汞柱;全身出汗等等。在获得高度快感的那一刹那,会产生犹如被抛入室中或感到腾云驾雾的狂喜,确实妙不可言。既然性生理反应男女都一样,于是有人据此认为:在性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女性总是处在“被动”是不应该的。为了让性生活达到和谐、完美,应该提倡“男女平等”。
这种观点其实是一种偏颇的形式主义,也不符合男女生殖器官的特点。所以,片面追求性生活中的“男女平等”,未必能够达到满意的效果,其原因如下:
以男性为主的性方式,更容易调动两个人的“性”趣
众所周知,男性的肌肉坚韧结实,而其生殖器官则以坚挺进攻为特色。男性如果失去这种特色,性爱过程就无法完成。相比之下,女性的肌肉柔软,生殖器官宽松且便于容纳。从心理上讲,男性的性格比较粗犷、好胜、有进攻性;而女性则比较细腻、包容,能够逆来顺受。从这些特点出发,男性也应该处于攻势,女性则处于守势。在夫妻性生活中,男攻女守是普遍采用的性爱方式,除了受传统文化影响外,其生理和心理因素也不可忽视。
女性的积极参与,会更好地调动起男性的性兴奋
夫妻间和谐的性生活,不仅是人类繁衍后代的手段,更是促进夫妻感情、营造和谐美满生活的重要内容,对夫妻双方都大有裨益。但性生活要达到默契、和谐,既要有丈夫的主动又要妻子的配合,因为性生活是夫妻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的事情。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成为“房事”的主角,既有权利享受性快乐,也有义务让对方获得性欢愉。因此,女方应改变传统的“简单接受”这样一种被动思想,不应一切听命于丈夫。试想,一个完全处在被动态势下的妻子,怎么能体验到性欢悦呢?所以,最佳的态度是:在男性主动“进攻”的同时,女性应该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一旦有了性欲的期望,就应该主动向男方发出性信号。用直接的语言表达,固然直截了当,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妻子乐意用间接的方式发出性信号,如有意穿上薄薄的半透明的睡衣;或羞羞答答含情脉脉地半卧在床榻之上;或将屋子布置得很温馨,让灯光柔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