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的频度,多少次较为合适,每一个人性活动量是不同的.一般来讲,频度因人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个人年龄、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而异.
有些新婚夫妇,在蜜月里几乎天天作爱,其中新婚之夜,连续交合4-5次,甚至白天也闭门做爱,但也应该适当地加以节制,不宜过度.有人调查,男子性生活的次数一般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减,在22-25岁期间,每周3次;32-35岁,每周2次;在41-45岁,降到每周1次.当然,这只是个平均数.每个年龄组都有很大差别,有些人多到一天数次,而另一些人则少到每月一次.所以不能仅从性交频率上来判定性交是否适度.
仅仅从生理上来讲,那么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大小,在产生性兴奋时,只要不是勉强的,又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那么就可以过性生活,根本就不必去考虑上一次隔了多长时间.所谓勉强,女性中是指屈从于男方的性要求;在男性中则是:本来不那么想过性生活,却靠着看黄色书刊或录象来激发自己,甚至强行手淫,以便投入性生活.这是相当有害的.因为男性在每一次射精以后,都会在一段或短或长的时间内不再产生性反应.它是对男人的一种自然保护.假如此时勉强自己去投入性生活,就等于是认为地破坏自己的不应期保护,这当然对身体有害.
有不少不育症患者在性生活频率的把握上往往不知所措,因为有的医生让其多过几次性生活,而有的医生却加以限制,究竟怎么做才更有效呢?
衡量性生活频度是否适当的客观标准是,第二天早上是否精神饱满、身心愉快.假如在性交后第二日或几日之内,出现以下情况,又查不出其他原因,就可认为是过度了,就应当有所节制,适当延长性生活的间隔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更轻易放纵自己,性生活过于频繁.在有些男子看来,性交次数越多越能显示男人的力量和尊严;也许,他们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应该全力满足妻子的性要求.因此,当他们已经从性生活中得到快感之后,还会继续强化自己的性意识,企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再度勃起,用意志的力量支撑疲备不堪的身体进行性生活,这无疑对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