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婚外恋呈逐年增多趋势的原因相当复杂,而并非因为缺乏真正的离婚自由。一些已经死亡或应该死亡的婚姻固然应该以离婚告终。然而,婚姻和家庭决非纯属个人私事,在婚者必须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承担社会责任的优良文化传统并未在我国人心中泯灭。
因此,一些出现夫妻矛盾的家庭在受到各方面舆论的干预时,不愿贸然离婚;有些当事人则因为受子女、住房、经济等条件的限制,感到离婚的代价太大而却步,这样的当事人并不一定转而寻求婚外恋情。
发生婚外恋情,更多的是出于性本能的缺乏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喜新厌旧,不重视婚姻双方的感情巩固。尤其是受西方性自由的消极影响,在权钱许可的条件下,婚外性行为大量发生。因此,这是社会道德风尚衰落的表现,而非没有离婚自由。
婚外恋中男女两性的差异显着。从初始动因看,男性一般是为了寻求新鲜感、卸却事业和家庭的重负感、满足征服欲,女性则一般是出于补偿心理、依托心理和回报心理。从恋情特征看,男性婚外恋多因性诱惑,具有随缘性、偶发性和即兴性,恋情的爆发速度和力度甚于女性;女性婚外恋情则更注重情感基础和心理感受,在情爱的深度和持久性方面甚于男性。
在角色特征上,男性呈现主动性、冲动性和阶段性,女性则更具被动性。从婚外恋的行为结果看,男性婚外恋的一般历程是从喜新而不厌旧到不厌旧而弃新,而女性婚外恋的一般历程是从厌旧喜新到弃旧图新。出现这种差异是因为男性一般更注重事业、前途,更现实;女性则多把爱情作为人生的主旋律。两性婚外恋的差异使女性在婚外恋情中容易受到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