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代女子来说,初夜虽然是一件很重的事,但是从痛觉上来说话却远远不如古代的女性,而且在古代女子献出自己初夜的形式也有多种,那时候在很多国家女子的地位都是很低的,残暴地夺取女子的初夜在那时被看作是一件正常的事。
第一种是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体上有特别的斑纹的黑牡牛,据说这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凡有“金牛”出身,祭司们就把它小心饲养,等过了四个月头,就送进“金牛庙”。“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男人不能去,只让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少女们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这是她们的一种宗教责任。
第二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的方法是以僧侣、祭司执行,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古代的印度王于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君王尚且如此,百姓又能怎样。
第三种是由酋长、地主、君主执行的初夜权。印度孟加拉的土著民族,处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都有这种风俗。古罗民的奥古斯都大帝曾对臣下的妻女主张这种权利。法国布勒塔涅的风俗则是:第一夜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献给新郎。曾经是葡萄牙的圭内瓦有一种部族,其酋长不但能享受初夜权,而且要求得到相当的礼金。
第四种是由民、仆役及外地人行使初夜权。菲律宾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
第五种就更奇怪了,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在古代中国的民间中,人们常以初夜是否“见红”来检验新娘子是否真的为处女。丈夫在和新娘第一次同房之后,还要拿出染上血的手帕给亲朋好友们看,表明自己所娶的是“黄花闺女”、“原装货”,于是大家就会一片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