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障碍又称性变态、性欲倒错,性歪曲。是以异常行为作为满足个人性冲动的主要方式的一种心理障碍,其共同特征是对常人不引起性兴奋的某些物体或情境,对患者都有强烈的性兴奋作用,而在不同程度上干扰了正常的性行为方式。当已歪曲的性冲动付诸行动时多导致违纪,一般是有完全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
许多性心理障碍病人并没有突出的人格障碍,除了单一的性心理障碍表现出来的与一般人的性行为不相同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人格缺陷。因此目前都一致叫做性心理障碍。
性心理障碍的共同特点是:病人产生性兴奋、性冲动及性行为的对象和一般人不一样。他们对一般常人不引起性兴奋的某些物体或情境,如对女人用过的内衣、手帕等,产生强烈的性兴奋,而对正常的性行为方式有不同程度的干扰或减低。
这些性心理障碍的病人并不是道德败坏、流氓成性的人,也并不是性欲亢进的淫乱之徒,他们多数性欲低下,甚至对正常的性行为方式不感兴趣。他们不结婚,有的结了婚,夫妻性生活也极少或很勉强,常常逃避。他们对一般社会生活的适应是正常的,许多人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工作态度认真,常受到好评;许多人表现内向、话少、不善交际、害羞、文静。他们的社会生活和一般人.没有什么差别,也有一般人的道德伦理观念,因此,常对自己发生的性心理障碍的触犯社会规范的性行为,深表悔恨,但却常常屡改再犯。
在社会生活中,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了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许多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规范,对违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这种法律常识,性心理障碍者也是明白的,但是由于克制力减弱,常常会为了寻求自己的性欲满足,不顾社会道德规范,发生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而受到法律的制裁。